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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章01-13
服务提供:听松阁精品诗词网  文章作者:海棠   内容来源:听松阁精品诗词网   发表时间:2013-11-10  文章类别:综合选集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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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意如

诗经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
用诗的清雅去寻找,用经的深邃去看待,它也许是前世的前世,我们心底曾经响过的声音。我们在一起曾经唱过的歌谣。

诗三百,不过是前生无邪的记忆。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周南·关雎》

犹豫了很久才动笔写《关雎》。首先是大家对它都太熟了,诗经开篇的一篇,已成滥殇,几乎到学龄前儿童也张口就来的地步,写起来就好比要把青菜豆腐做得人人称羡,伤脑筋的很;二是犯馋,一想到《关雎》,我第一时间想起的不是诗句,而是《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做的那个麻烦到家又好吃到家的好逑汤,于是就心思坏坏地想把那斑鸠抓了去,找黄蓉做道“好逑汤”,吃得滋儿滋儿地,该多好。

……黄蓉笑盈盈的托了一只木盘出来,放在桌上,盘中三碗白米饭,一只酒杯,另有两大碗菜肴。郭靖只觉得甜香扑鼻,说不出的舒服受用。只见一碗是炙牛肉条,只不过香气浓郁,尚不见有何特异,另一碗却是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泛出荷叶的清香,想来这清汤是以荷叶熬成的了。

黄蓉在酒杯里斟了酒,放在洪七公前面,笑道:“七公,您尝尝我的手艺儿怎样?”

洪七公哪里还等她说第二句,也不饮酒,抓起筷子便夹了两条牛肉条,送入口中,只觉满嘴鲜美,绝非寻常牛肉,每咀嚼一下,便有一次不同滋味,或膏腴嫩滑,或甘脆爽口,诸味纷呈,变幻多端,直如武学高手招式之层出不穷,人所莫测。洪七公惊喜交集,细看之下,原来每条牛肉都是由四条小肉条拼成。洪七公闭了眼辨别滋味,道:“嗯,一条是羊羔坐臀,一条是小猪耳朵,一条是小牛腰子,还有一条……还有一条……”黄蓉抿嘴笑道: “猜得出算你厉害……”她一言甫毕,洪七公叫道:“是獐腿肉加免肉揉在一起。”黄蓉拍手赞道:“好本事,好本事。”郭靖听得呆了,心想:“这一碗炙牛条竟要这么费事,也亏他辨得出五般不同的肉味来。”洪七公道:“肉只五种,但猪羊混咬是一般滋味,獐牛同嚼又是一般滋味,一共有几般变化,我可算不出了。”黄蓉微笑道:“若是次序的变化不计,那么只有二十五变,合五五梅花之数,又因肉条形如笛子,因此这道菜有个名目,叫做‘玉笛谁家听落梅’。这‘谁家’两字,也有考人一考的意思。七公你考中了,是吃客中的状元。”

洪七公大叫:“了不起!”也不知是赞这道菜的名目,还是赞自己辨味的本领,拿起匙羹舀了两颗樱桃,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汤好看得紧,有点不舍得吃。”在口中一辨味,“啊”的叫了一声,奇道:“咦?”又吃了两颗,又是“啊”的一声。荷叶之清、笋尖之鲜、樱桃之甜,那是不必说了,樱桃核已经剜出,另行嵌了别物,却尝不出是甚么东西。洪七公沉吟道:“这樱桃之中,嵌的是甚么物事?”闭了眼睛,口中慢慢辨味,喃喃的道: “是雀儿肉!不是鹧鸪,便是斑鸠,对了,是斑鸠!”睁开眼来,见黄蓉正竖起了大拇指,不由得甚是得意,笑道:“这碗荷叶笋尖樱桃斑鸠汤,又有个甚么古怪名目?”黄蓉微笑道:“老爷子,你还少说了一样。”洪七公“咦”的一声,向汤中瞧去,说道:“嗯,还有些花瓣儿。”黄蓉道:“对啦,这汤的名目,从这五样作料上去想便是了。”洪七公道: “要我打哑谜可不成,好娃娃,你快说了吧。”黄蓉道:“我提你一下,只消从《诗经》上去想就得了。”洪七公连连摇手,道:“不成,不成。书本上的玩意儿,老叫化一窍不通。”黄蓉笑道:“这如花容颜,樱桃小嘴,便是美人了,是不是?”洪七公道:“啊,原来是美人汤。”黄蓉摇头道:“竹解心虚,乃是君子。莲花又是花中君子。因此这竹笋丁儿和荷叶,说的是君子。”洪七公道:“哦,原来是美人君子汤。”黄蓉仍是摇头,笑道: “那么这斑鸠呢?《诗经》第一篇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以这汤叫作‘好逑汤’。”洪七公哈哈大笑,说道:“有这么希奇古怪的汤,便得有这么一个希奇古怪的名目,很好,很好,你这希奇古怪的女娃娃,也不知是哪个希奇古怪的老子生出来的。这汤的滋味可真不错。十多年前我在皇帝大内御厨吃到的樱桃汤,滋味可远远不及这一碗了。”黄蓉笑道:“御厨有甚么好菜,您说给我听听,好让我学着做了孝敬您。”(《射雕英雄传》第十二回《亢龙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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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原想着只节录“好逑汤”的部分,最终还是忍不住手痒,连“玉笛谁家听落梅”也一道截了来,因为这段写得实在妙。金庸说的有几分靠谱且做别论,他说《关雎》就有个极大的错误在,此处容后再禀。单从精彩的程度来说,蔡澜虽是专门写吃喝玩乐的,也不及老金。毕竟是大家的底子,偶尔玩一下票,也足够让人惊艳的。“射雕”是我最喜欢的武侠小说,这又是其中觉得写得最好的一段。每读到此,蓉儿仿佛就在眼前,又哄又劝,灵巧得让人爱都爱不过来,偏衬着郭靖的憨厚呆直,七公的馋嘴和蔼,益发显得世上事是这样可亲可乐——文字不够还要影像来衬,记忆里的阿翁着了春衫巧笑倩兮如现眼前。

斯人已逝啊……

见识广博,又和蔡澜、倪匡一干食家在一起厮混久了,金庸对饮食之道想来也是谙熟的。可恨这老小子忒不实诚,书里把人家想吃的几道菜写得麻烦透顶,害得人只能望书兴叹。你叫我到哪儿去学“兰花拂穴手”嘛!他写来容易,天知道樱桃核好难挖啊,还要塞肉进去,简直……!!!

还是咱家古龙老大好,酒就是酒,最好的酒也喝,烧刀子也喝;菜就是菜,椒盐排条,蜜炙云腿,妙在好吃却不那么麻烦。简单起来一盘花生卤牛肉,实在没有的话河里抓只鱼烤烤,路边蹭只羊烤烤,菜园地里顺几个红薯土豆什么的,那种香气也是够诱人的。人都是大侠嘛,基本上不会失手被抓这么难看。

我不知道古人是不是和我一样恶俗到看到斑鸠就想拿来做汤,但是“食色性也”古人是有说过的,可见食与色性是不远的。你倾慕一个人,说她/他秀色可餐,看着她/他的嘴就有亲吻的念头,而渐渐想把他整个吃下去,放进血骨里,仿佛是最温暖安全的方法。

雎鸠是离爱情最近的鸟。近到它的“关关”叫声,在那思慕女子的男子听来也是在呼唤自己的爱人。古代传说雎鸠雌雄形影不离。关关,指其一递一声的相和而鸣。雎鸠被说成是贞鸟,是爱情忠贞的象征。其实据考证雎鸠不是斑鸠,而是鱼鹰,《关雎》并非雌雄和鸣,而是以鱼鹰在河洲求鱼象征男子向女子求爱。

《诗经》有“四始”之说,《关雎》为风之首,开出十五国风无限气象,可见显要。在河洲上听到鸟叫看见佳人的男子,心旷到难以自抑,他吟出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也让后世的男子雄起了千年,至此以后,看见美女不必胆怯,美人如花隔云端又怎样?那还不是让咱们男人去追求的吗?

如果没有男性的爱慕眼光追随,就算河洲再美,荇菜再多,谁愿意日日在上面流连呢?且不论君子和淑女之间谁主谁宾,男女之间,本来就需要引逗的,我对你没有招蜂引蝶般的吸引力,也就没有了情心萌动。

君子,淑女,代表了中国人的爱情品位。河洲,雎鸠,则象征着东方人始终迷恋的飘杳朦胧的情感意境。不止是情感,东方人整体的行为都倾向于含蓄。

不想去谈朱熹,还有那些大脑打结的儒生们怎么去歪解这首诗,管它是不是喻后妃之德呢!皇帝和平民一样需要感情,皇后和民女一样喜欢被人追求!你且看那男女怎样相悦。真是如歌如舞登对的引逗啊。这时光靠无声的荇菜在水中摇晃映衬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它活色生香起来,带着琴儿去亲近佳人吧,如果合心意,她会用瑟与君相和,娓娓奏出天长地久的谐音。

钟鼓声响起。民间的乐音比黄钟大吕更轻盈灵动,更适合不受拘束的爱情。合着钟鼓一起起舞的两个人,一如天空翩跹的蝶。

此际,她不再拒绝你伸过来的手,你越过她心里的河洲,亦接近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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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周南·卷耳》

发现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诗经里以女性为主角的诗有两多,弃妇诗多,思妇诗多。弃妇诗对于我这种性格刚烈的人来说,读起来真是别扭啊。我同情心缺乏,看那些女人一个个哭哭啼啼,悲悲切切,心里真是恨铁不成刚,不就一男人嘛!还不是什么好男人,没了他至于这么要死要活的吗?哭得跟个黄脸婆一样,也就那点出息。也许那男人心里本来还有一点眷恋,回过头来一看,我的妈呀,眼前人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毫无仪态。再定睛一看,皮肤粗糙,腰如水桶,这哪是当年认识的窈窕淑女嘛,整个一貂蝉变母猪!换了谁还不闪得跟火箭似地去另结新欢。

思妇诗就好很多。思念是青色藤蔓上开出白色的花,纵然纠葛看上去也清晰明艳。像天暗下来独自点亮的一盏烛火,雨后天空出现的彩虹,忧伤而美。沉湎于这样的意念,是我愿意做的事。

一直很喜欢《卷耳》。《诗经》里第一篇出现在我眼中的思妇诗。它未叫我失望,是这样亮丽清洁的模样,像范蠡在苎萝溪边走,撞见了不施粉黛却艳到逼人的夷光。《卷耳》也有这样不施粉黛的艳。

我像初睡乍醒的人,一伸手就捉到床头新鲜得能泛出香气的阳光——读到它,这样心意甜美。虽然这是忧伤的诗,字字句句如伸展着花刺的玫瑰忧伤地盛开,一不小心就刺得人惊跳。可它也是一首脆弱艳丽的诗,就像大风里的芍药花,脆弱与艳丽散落了一地。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一个女子在思念她远役的丈夫,思念使她无心劳作,在路边采苍耳,很长时间也采不满一小筐,到最后,她索性将筐放下,在大路边张望,惦念着远方的他。

现在他该到了哪里?他在做什么?接下来的一切,好像电影蒙太奇的表现手法。时间的另一端出现了女子思想中的男子——他辗转行在路途中,人疲马乏。筋疲力尽的他愁容满面地喝着酒,半是解渴,半是排遣忧伤。

《卷耳》写得很亮烈,我感到惊奇。遥想丈夫骑马上山的痛苦思念让人肝肠寸断。思念滋味简直是要人命的慢性剧毒,最终会把人心烧干烧成灰烬!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声称不咏怀来抒咏怀,以借酒忘忧来写忧思。这种词唯心否,明送实留的婉转写法深深影响了后人。借酒销愁,以酒遣伤,这又是后人从前人那里学到的好招。自《卷耳》始,以酒解忧的句子便屡不绝书,像曹操的“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简直就是直承《卷耳》而来。酒倒是喝了许多,又不见忧解了多少,如此天长日久,颓废倒成一种时尚的姿态。

我素来不喜欢仔细去谈诗词所谓的章法结构,因为我不想把自己想象成法医在解剖尸体。然而面对《卷耳》,却不得不来解一下,因为它最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在它匠心独运的篇章结构上。全诗四章,第一章是以思念征夫的妇女的口吻来写的;后三章则是以思家念归的备受旅途辛劳的男子的口吻来写的。旧说如“后妃怀文王”、“文王怀贤”、“妻子怀念征夫”、“征夫怀念妻子”诸说,都把诗中的怀人情感解释为单向的。日本的青木正儿和我国的《诗经》专家孙作云还提出过《卷耳》是由两首残简的诗合为一诗的看法。这些看法显然是对《卷耳》篇章布局的佳妙手法认识不足。要说残简,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诗经里也还真有。《小雅·沔水》就是一篇残诗,它有残简最显著的特点,遗简错简语意不连贯。而《卷耳》既没有出现像《沔水》卒章开头那样明显的错简现象,也没有任何语意上的不连贯。与其臆断它是残简,不如留心它这种似残未残,意犹未尽的好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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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各位读者大人更明显的比对残简和全简的区别,(全简是我发明的词,不是学术的。请读者大人莫要乱盖。)特附《小雅·鸿雁之什·沔水》如下: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飞隼,载飞载止。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

沔彼流水,其流汤汤。鴥彼飞隼,载飞载扬。念彼不迹,载起载行。心之忧矣,不可弭忘。

○○○○,○○○○,鴥彼飞隼,率彼中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我友敬矣,谗言其兴。

在后世,很多文人袭用了《卷耳》这种假设夫思妇来抒发妇思夫的表现手法,影响极为深远。举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吧,老杜写给老婆的“情书”《月夜》——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老杜的诗温厚得让人鼻酸,甚少有男子肯为妻子儿女写这样情真意切的句子,他们的心思都花在别的上面了。而杜甫,是例外。

还有南朝徐陵的一首《关山月》,因是乐府,我私人更偏爱些。“关山三五月,客子忆秦川。思妇高楼上,当窗应未眠。星旗映疏勒,云陈上祈连。战气今如此,从军复几年。”

——徐陵用的也是这样“反映”的方法,诗意却与《卷耳》连得更紧密些,也许他作这首诗时,也曾想到了《卷耳》。这并不奇怪的,怀人是世间永恒的情感主题,这一主题本身有力量跨越具体的人和事,成为不朽。

我怎么突然想起了查尔斯·弗雷泽的《冷山》呢?英曼是美国南北战争末期一名受伤士兵,在灵魂仿佛燃尽之后,对家园强烈的渴望支撑他站立起来,踏上了艰辛漫长的归家旅程。他的情人艾达则在山影交错的乡间忍受孤独,度过了失怙独立的蜕变期,学会了如何与粗砺尖锐的生活抗争。

也是这样对应不息的想念。两者相似地仿佛在冷山乡间的艾达换下蓬裙换上绿罗裙就成了三千多年前伫立在大道边的东方女子,在劳作的间歇眺望着远方,期待看见心里等待的那个人。而英曼呢,只需牵多一匹马,拿个青铜酒器,身后多个仆从,他也能立刻变身为三千年前的东方男子。

战争摧毁了一切,而依然兀立的冷山是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也是他们回忆与向往的地方——一个即使你所信仰的天堂已然破灭,却仍能为你疗伤止痛的美好国度。从战场重归家乡,回到日昔思念的爱人身边,整个人也从破损重归完整。

电影《冷山》很明显,就是写艾达和英曼的爱情,每一步都是为了这个而铺垫。电影中最感人的,我觉得是他们相遇,尤其是艾达最后认出了英曼。但是书就不一样了,它是巨著,却不像爱情小说。几乎没有表白,几乎没有。连英曼归来也是平淡的描述。匆匆的见到了,大家很惊讶,然后艾达就把他领回家了。

没有什么浪漫的画面,也没有什么对话。这和《卷耳》无疑又很像。电影的表现手法让我不止一次想到古老的《卷耳》。古典和现代如此地不相冲突甜美结合,东西方的思想内质相互明白,宛如恋人一般,结伴走向隐秘的丛林深处。

电影的《冷山》,一直以“承诺”为线索。英曼的归来最大原因也是为了承诺。而在书里面,英曼的归来不是为了艾达,艾达只是恰好等在他要归来的终点。英曼是为了心中的正义。他对人们的血腥以及自己的行为而感到自责,出于良心,才离开的。

《卷耳》中的男子呢,他的归来是为了什么?

在《卷耳》里,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样明确的誓言。一切被一望无际的思念裹住了。

当中的意义,由得你去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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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周南·桃夭》

(上)

白居易有句诗:“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以前不觉得怎样,现在觉得幽美难言。桃花开得很早,现在却要等到其他的花都谢了,开得倦怠了才盛开,而且是开在山中,这份热闹中带着难言的收敛和沉静。这种态度于荷、兰并无出奇,换了桃花就难得了,好比歌宴后的丽人褪去浓妆,美得淡定心惊。

桃花本是早春的花,我记得往往是过了年不久,心思里那点节庆的气息还未凉透的时候,来到乡下做客,就看见田畈井头有桃花,风吹过一阵,落花似雨,便有些飘在水里。桃花总是这样淘气,连凋谢也要拼死热闹;或是远远的人家墙头透出一枝嫩红隔着新绿,娇艳可人;那不是我家的花,我也摘不到,可仍然那样高兴,竟说不出因由,也许中国人的骨子里有桃花般的香艳,所以见了两相亲。

桃花是乡气的,民间寻常百姓家,田畈村头遍地皆是,但也空灵清绝,谁说借着她遁不得桃源?像失意清醒之后的唐伯虎,在苏州桃花坞隐居,将自己的住地命名为“桃花庵”,从此不思功名,不恋富贵,卖文卖画为生,闲来在桃花树下对酒吟诗,自己也觉着美得不行,遂作《桃花庵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事,酒盏花枝隐士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失意才子诗歌放荡,虽有不得志的牢骚之意,但这牢骚借桃花发得漂亮,叫后人只见得唐才子的风雅,遮掩了他心里的酸楚。

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她静。桃花难言,往往是因为她不舍得收敛,艳得让人无所适从,无法评价。一不小心,那美变成了滥觞,俗得就好像听见一个村姑名叫桃花,你回眸一顾,却没有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风景。

《桃夭》难写,因它几乎将女子的美写到极致,将汉语的炼字功力发挥到极致,几乎已不可能有超越原诗的解读了。一般人如果只读过三篇诗经,其中必有一篇“桃之天天,灼灼其华”。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篇》把以“灼灼”状桃花之鲜,看作是思考千年也难易一字的佳构。

经常在睡前读上几篇诗经,觉得那音韵就是人类出世时的天籁,现在的作家怎样锻炼也难以企及的恰到极处,比如《桃夭》。思想古人是何其天真灿烂,就像一个孩子看见这天地间每一片叶子都是光耀明媚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许古人创作文句之初就是这样,看见什么就说什么,并不需大力咬文嚼字。所以今人反倒要艳羡那恰到极处的好。“灼灼”二字,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深刻到难以磨灭的地步,读这诗,甚至只是读起头这一句,已教人分辨不清,这艳得难舍难收的是桃花,还是那艳如桃花的女子。

想起一句话,是形容唐僧的:“他师徒四人立在殿下,那三人模糊,她眼里唯见他。大红的袈裟金光闪闪,掩不住他灼灼之华。”这“灼灼”二字形容男色也可。

我其实不喜欢,一个女子艳到如桃花的地步,那样会流于轻薄,尽管有时候连这轻薄也是非自愿的无可奈何,被人轻薄,被命运轻薄。男人也一样,过于艳丽了,就失了男儿本色。像《西游记》里这位人见人馋的御弟哥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遇事优柔寡断是非不明,遇难则哭哭啼啼等人搭救,除了那一身上好白肉之外,看不出有什么好来,可惜我不是孙二娘,用不着他的肉来做包子。所以宁可喜欢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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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看看“莱卡好男儿”的选秀,台上男生一个个粉面朱唇,比女人还腼腆水嫩,想来龙阳、董贤之流也不过如此,直看得洒家一头冷汗。异军突起,叫我们做女人的如何不觉得危机四伏啊!

废话不多说,我们掉转马头,回来看《桃夭》。《桃夭》成诗于春秋时期,或者更早。这就不得不让我想起春秋时名动天下的美人——息妫。

(中)

息妫因美色而亡三国。跟她差不多时代,同等功力的还有人称“三国王后”的夏姬。夏姬跟息妫不同,她是对男人是来者不拒,名符其实的一代妖姬;息妫则太多身不由己,所以后人对她的态度有如西施,骂者有之,怜者亦有之。更传说她后来与息侯出逃,可惜不成功,自尽而已。息妫血溅之地,长满桃花,后人怜其命薄,建桃花夫人庙,尊她为“桃花夫人”。

可是桃花夫人绝不只是息妫一个。史册上的“桃花夫人”不胜枚举,红颜薄命的又何止她一个?当所有荣华富贵过眼烟云般散去,命运张开掌心公布最后的答案,也许所有的人都宁愿没有娇媚的容貌,只要能免去当世的苦楚,后世的嘲弄,大家都宁愿自己是不起眼的普通人。

可惜,谁是先知?在开始的时候,就无比冷静地回望这一生?

是否,在息妫嫁时也有人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我想是更贵族式的赞歌,像《何彼浓矣》或是《硕人》,她享受不到平实的祝福,也许注定就不是那种宜室宜家的女子。幸福只是天花乱坠的幻觉,被包裹好的花束,看不到根已腐烂。

“桃夭”这枝桃花,不是唐朝开在城南那一朵要命的桃花。不会有一个男子因为一个女子在桃花树下的一笑而魂不守舍,不会有一个女子因为一个男子的一首诗二十八个字而伤恸至死。“桃夭”没有艳情小说的气息,她清正飞扬,自是桃花艳在庭院,映着日影,那样安娴。她唱女子,先是“灼灼其华”的初嫁,然后是“有蕡其实”的成熟持家,最后是“其叶蓁蓁”多子多孙的完满。虽然俗了,可也透了,这才是一个女子因循的道路,也是世间女子正常的人生轨迹。

《桃夭》明写女子的容颜,实赞女子品行出众。自古以来,人们对女子的要求就不只美貌而已,女子光有美貌是要受人质疑的。多数时候,人们认同一个女子的品行更胜一些外在的东西。正因如此,齐宣王才会纳钟无盐为王后。

一个好的的女人,要贤良淑德,看起来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要心无别念,不会在外面招蜂引蝶;她自然还要宜其家室,多子多男;她甚至还要善于处理家族内部的关系,不会挑拨离间多嘴多舌。这样的女子,比如红楼里的薛宝钗。其实从社会的角度看,确实宝瘥是比黛玉适合做一个大家族的少奶奶,有这么多心思和责任,哪有空叹息薄命?黛玉作《桃花行》,叹“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而宝钗作《临江仙》,一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野心不掩,豪气不减,等闲男子也比不过。难怪黛玉早夭,而她咬着牙活下来。宝钗所不适合的只是做宝玉的妻子。假如换一个世俗志气的男人,说不定怎样登对!

性格决定命运呐!

诗经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第四篇《樛木》贺人新婚,祝新郎福禄双全。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诗三百的前六篇,地位不可谓不重。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开卷头几篇无一例外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这就很奇怪了!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一个问题——前人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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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深刻的历史成因的。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的力量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家族团结兴盛。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在那个时代,新人懂得操持祭祀也非常重要,是做女子的无上美德。

对统治者来说,“宜家”一样重要,甚至牵涉到国计民生。社会的安定很多时候有赖于每个家庭单位的和睦。妻贤夫少祸。每个小家子安定了,民心也就安定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才好做。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辟。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统治者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听起来十分沉重,属于我们这代人不愿意多深思的问题。不过,我等女子,如果真有桃花岛主黄药师那样绝品的男人做伴,有个私人领地桃花岛,那么“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倒也是个不坏的选择。

我世俗得无药可救,我承认。

有种距离叫爱情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周南·汉广》

李清照的《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写得这样好,游船戏酒,藕花丛中争渡。易安自己是北方人,但词中所写,我料定是南方女子才有的风致,北方女子是不会水的,或者应该说,她们不能与水玩的这样秀气,这样亲。

一直勇于承认自己是南方人,内心虚荣。这得多亏古人打下的好底子,他们如在江南水乡这张宣纸上着了好颜色,使得我们千年不败。南方女子总容易让人联想到柳腰摆裙儿荡,容颜娇媚情致婉转;想起岸柳依依,水边人家升起炊烟,暮霭烟暝中有一叶扁舟破水而来,那孤帆远影渐渐清晰,心里欢喜明亮。北方女子也能干,也持家有道,可那是不一样的干净爽洁,好比一个是水泽,一个是干地。单拿做菜来说,南方女子就打骨子里精细,不怕烦琐。水葱和豆花也能调理得明艳照人,也做汤,可绝少不管不顾地乱炖。又煲又熬,三三七七摆布停当,如良帅调兵遣将。

《周南·汉广》写一个青年樵夫,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淼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愁绪。诗中虽然没有明说,可是我感觉他钟情的这位女子极有可能是南方人——这是我身为女子的直觉。

我一直觉得,《蒹葭》中所写“在水一方”的女子是北方人(不仅仅是因为《蒹葭》属于“秦风”),而《汉广》里的“不可求思”的女子更像是南方人。首先只有南方女子才会乐于在水边游玩,驾船采莲打渔,整日又忙又闲,成为“游女”,其次,南方女子矜持狡黠,恰如这樵夫所感受到吟唱出的苦恼——沾衣欲湿杏花雨,别有一股细微的恼人心处。

明白了这层心境,这男子唱的诗就不难懂,他的歌声日日在汉水边飘荡——

南有大树枝叶高,树下行人休憩少。汉江有个漫游女,想要追求只徒劳。浩浩汉江多宽广,不能泅渡空惆怅。滚滚汉江多漫长,不能摆渡空忧伤。

杂树丛生长得高,砍柴就要砍荆条。那个女子如嫁我,快将辕马喂个饱。浩浩汉江多宽广,不能泅渡空惆怅。滚滚汉江多漫长,不能摆渡空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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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杂草丛生乱纵横,割下蒌蒿作柴薪。那个女子如嫁我,快饲马驹驾车迎。浩浩汉江多宽广,不能泅渡空惆怅。滚滚汉江多漫长,不能摆渡空忧伤。

诗中并无一字提及女子的容颜长相,举止言行也无,对她的描述宽泛地如氤氲的雾气。从一开始,她就只存在于诗人的吟唱回忆中,成为控制他的精神图腾——遥不可及,高高在上,又无从摆脱。江南女子的恼人心处,由此可见,一如这诗中亦远亦近叫人看得着、摸不着的态度,滑得跟锦鲤似的,实在呕人!

陈启源在《毛诗稽古编》里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是很准确的。《汉广》所表现的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一显得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及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描写都是具体的。

王士禛认为,《汉广》是中国山水文学的发轫,《诗经》中仅有的几篇“刻画山水”的诗章之一(见《带经堂诗话》),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钟书在《管锥编》里论及“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认为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男女相恋的风景其实正如崔颢《长干行》所写:“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家临九江水,来去九江侧。同是长干人,生小不相识。”一个女子看上了一个男子,她哪里是真的想知道他是不是跟自己是同乡,只不过是借机来搭话而已(她若对他没有意思,他就是住到她家家门口也不来电。),然而却能说得这样婉转轻巧,进可攻退可守,可见聪明。这样俏皮练达的水乡女子,活泼地如同游鱼。

女追男只要找对人就很轻巧,男追女就要累人得多。这位樵夫的深情惆怅看得连我们这些旁观者都心疼。“之子于归,言秣其马”(那个女子如嫁我,快将辕马喂个饱。)“之子于归,言秣其驹”(那个女子如嫁我,快饲马驹驾车迎。)一往情深到如此迫不及待。(意淫啊!)这时候他又不讲河宽河广了,似乎只要意中人一声呼唤,银河也能一步跨过去。可见问题关键不在汉水的宽广深浅,而在于那女子的态度。可惜她好像不钟意他,反应很冷淡。相思无用,相反是太昂贵的痛。这使得那位樵夫呕得要死,对着汉江大声感慨:“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这恋情当真要多辗转有多辗转。不过人与人的感情是这样的,你待我多好,并不代表我要待你多好。这里面并没有一个公平交易的规则可言。你怪她无情,谁叫你爱上她的?

谁比谁清醒,谁比谁残酷。

古有诗家解“汉广游女”为汉水女神,将《汉广》附会为人神恋,居然从者还不少,可见人的心思里都有浪漫的一面。然而也可以看出大家的共同认知是——这男的没什么希望了!都由人人恋上升到人神恋的程度了,仙凡相隔,这男的算是彻底没戏。

《汉广》可能是最古老的单相思诗了。在当时,这男子的一往情深没有打动他的意中人,却在千年后打动了无数人心,让人感于他的痴情而记得他,又或者,人们真正为之内心动容的不只是他痴情,而是每个人都曾有过“求不得苦”。

人生的得失呵,原本就这样难以预料。

何况有时候两情相悦也不一定就万事大吉。我由汉水女神很自然想到洛水女神,想起李商隐的那句诗:“宓妃留枕魏王才”,吟的是甄宓和曹植之间那段隐隐绰绰的情事。甄宓死后,曹植入觐,也不知道出于对弟弟愧疚的心态,还是想更狠的刺激他一下,叫他彻底崩溃,反正曹丕把宓妃留下的金缕玉带枕赐给了曹植。曹植抱着那个枕痛不欲生,神魂恍惚的来到洛水边,看见已死的甄宓化做女神来相会。醒来后也分不清是梦是真,只那相会的情景倒还历历在目。一代才子感慨万千,遂挥笔写下流传千古的《洛神赋》。其实它还有个更私人的名字叫《感甄赋》,甄宓的儿子魏明帝长大后觉得小叔叔这样明目张胆地写对自己老妈的感情很是不妥,就将名字改为《洛神赋》。

可知无论是王孙贵胄还是平民百姓,人生不如意事总是十之###。

事事留个有余不尽的意思,便造物不能忌我,鬼神不能损我。若业必求满,功必求盈者,不生内变,必召外忧。古语有云: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留点遗憾也不见得是坏事。

人总有未完成的梦,心里记挂着,下辈子才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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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

——《召南·小星》

(上)

自从小女子区区在下我,勇敢地开着《诗经》这辆古董车出来招摇过市之后,承蒙诸位读者大人不弃,没有挨到多少烂西红柿、臭鸡蛋,倒是不时会有人对我表示小小的惊异和怀疑——你怎么能看得懂这么古老的东西呢?须知道《诗经》上的字想认得全也不容易。

我承认《诗经》是比较多生字。我读《诗经》时总惊怔,呀,这个字还有这个读音这个意思。然而它难则难矣,却绝对构不成让现在IQ这么高的人望而却步的原因。那些不认得不会读的字其实也不必在意它,当它是方言好啦,反正现在好多字连字库里都不好找出来了,平时讲话也用不到。就像对待粤语,识听识讲就OK,有些字广东人自己也是写不出来的。

更不必将《诗经》看得太神秘,艰涩。其实它远不如现代人有话没话倚马万言来得厉害,像《大雅·生民之什》这样从传说写起追述祖先功绩、今人道德的浩荡长诗,也不过数百字,换现代的人来写,最起码得一万字以上还词不达意。再一个,我觉得懂和不懂关键是心态的问题。自曝一下,俺背英语单词就是背一个忘一个,语法更是一团糨糊,但是再难的经文,我也能看下来并记得。因为我老觉得英文的语法和中文是反的,下意识恐惧兼抗拒。由此可见与智商无关。

《诗经》在我心里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

其实它只是民歌,没有想象中那么疏远不可亲近。只是,在渡河的时候,被我们无声的遗落在另一个时代,当你返身去找时,它已经没入河流之中。于是你渐渐习惯唱着“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而不是“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用诗的清雅去寻找,用经的深邃去看待,它也许是前世的前世,我们心底曾经响过的声音。我们在一起曾经唱过的歌谣。

诗三百,不过是前生无邪的记忆。

以前很质疑中国旧时的私塾教育方式,一篇课文老师也不大做讲解,只一个劲叫学生在底下摇头晃脑的死读。后来渐渐领会它的好处,是不叫人有依赖心。尤其是像古文这样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文字,一解释就像风干了的尸体一样惨不忍睹。老师如果把什么都讲出来了,学生就一点思考的余地也不剩了,

言传不如意会,比如这个“嘒彼小星”的嘒字(读慧音)是微光闪烁,群星明茂的意思。《说文》解得更形象,说是小声说话的意思,即亮晶晶的小星,不时眨着眼睛,犹如小声低语。懂得才能够亲近,能想象出它的意境,看到的就不止文字本身,还有一种仿佛鼻尖轻碰的真实触感。当然如果你仅仅是想知道它的读音,当作知识去卖弄则另当别论。

今天,我们不去挖政治历史,不磨磨叽叽说情感原则,而从《召南·小星》起来说一些社会民生的话题。《小星》是一个位卑职微的小吏,对自己日夜奔忙的命运,发出不平的浩叹。

静谧的夜晚,万户入眠的时候,忙于王事的小吏独身夜行,与他相伴的只有天边的星辰。小吏初醒,睡眼惺忪,只看见天边有星,看不出是什么星。所以诗的开头只说“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当他渐渐清醒,才看清楚那是参星和昴星。他想起自己,离开妻子,抛开香衾与暖裯,虽然是谨奉王命,不敢懈怠,但仔细地去想,有人息偃在床,有人肃肃宵征,际遇天差地远。如果不以同人不同命来自慰,真不知如何排遣心中郁郁。

“小星”还有个美丽的隐意——小妾。这样美丽的误解多得古时一帮诗家的臆断,他们认为 “《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十足的腐儒之见啊,让人无可奈何,只得以时代思想有局限为借口原谅他们,免得气坏自己。幸好这种怪论,古时就不大被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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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李商隐《为有》诗云:“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无端嫁得金龟婿,孤负香衾事早朝”。有人说诗意是从《诗·鸡鸣》“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蜕化而来,也有说李诗从《小星》“抱衾与裯,寔命不犹”发展而来,亦可。从家中家人方面来说,妻子怨丈夫不同共眠,谓之孤负香衾;从行役者的角度来看,则是自伤 “抛却衾裯”。 由此可见李商隐显然也是认为《小星》是小吏自伤命苦的诗。

小吏并不比普通民众好多少,他们亦只是民的一类,好像花池里的花,只是相对的拔节而出。自古以来“民”就是个强大而卑微的概念,说它强大是因为民众担负起一个又一个个王朝,建立它们又毫不吝啬地摧毁它们,历史的真正推行者不是被时间选出来站在风头浪尖的英雄豪士,而是民众;说它卑微,是因为在以前的中国,民连独立的概念都没有,常被呼之“生斗小民”,小就算了,被人提及还是以生斗计,简直像米铺里的掉在地上的米粒一样不值钱。民众的包容性太大:奴隶,自由民,小吏,甚至是官员,某种程度都可以称其为民。若转换了王朝来看,那先一个王朝的帝裔,在新的统治者看来,也只是民众。

一年收成的大部分上交,剩下的不够一家人裹腹。这种际遇是相对自由民而言,若是奴姬,则更卑贱,完全没有所谓人身自由,个人价值,等同货物嫁妆。古希腊更离谱,只要奴隶主们商量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拿来交换奴隶的,比如盐。

幸好个人的自尊心会帮助人主动忽视这些,在心里建立一个比较强大的自我保护机制。人不到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的地步,这道心理屏障都是不容易被拿开的,人总是自尊多过自弃。即使口口声声自称小民该死,也不会有人真的自认小民,甘心命比旁人贱三分。或者干脆如奴隶一样认命。

臣服在命运之下,认定是老天安排,不仅仅是懦弱的表现,它更是人的一种自我保全意识。

世大夫可以用一匹马,一匹丝绢换走一个或几个姬妾。像绿珠那样的倾城之色,身价也不过三斛明珠。现在随便一个女子,哪怕你拿着一麻袋明珠,想换她永远以身相许都不太可能,更毋论想她为你死。

至于男奴隶,身份就更卑贱。秦穆公时大夫百里奚,是名门之后,更是一代名臣,可这名臣的身价却非常低,只值五张羊皮,因为他曾经是个奴隶。

百里奚的身世说起来那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要追溯到周初时才行。周武王封周太王古公亶父的二儿子虞仲的子孙在虞国(在今山西平陆县北)。春秋时,虞仲有个后人叫奚,因住在百里乡,又称百里奚,他在虞国任大夫。公元前655年,虞国被晋国所灭,百里奚和虞君都当了晋国的俘虏,成了奴隶。这时,秦穆公向晋献公求亲,晋献公就把女儿嫁给他,同时把百里奚也作为陪嫁的奴仆之一送往秦国。百里奚不甘心做奴隶,就在半路上逃跑了,可不久又被楚人捉去,成了楚国的奴隶。秦穆公是个有雄心壮志的国君,一直留心收罗人才,他听说百里奚是个有才干的人之后,决心把他追回来。他怕用重金去赎会引起楚国对百里奚的重视,就按照当时奴隶的身价,用五张羊皮把他作为逃奴赎回来。秦穆公同百里奚交谈后,对他大加赞赏,封他为大夫,随时向他征询国策。

看起来,当官确实是比较好的,就此摆脱小民的身份,此身离奴隶也更远。可是当官,是当有实权的官,还是当无权的官,是当做事的官,还是当管事的官,当贪官还是清官都是有本质区别的。《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也不相同。

似我这等没有革命性的人,无意去谴责什么,有些事,你谴责你的,他存在他的,像小泉那厮,你再谴责,他还不是依然故我?社会现实也是这样,谴责代替不了现实。从古到今的现实就是——职位越低,福利越低,也越容易成为官场倾轧的牺牲品。上头出了事,常常第一时间拿来开刀垫背,成为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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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小吏严格说起来,并不是官,像县丞、师爷等,是不入朝籍的,就算嫖妓朝廷官律也不会管。焦仲卿虽然在他老娘眼里是个有出息人,很有前途。其实他这样的人在庞大的官僚系统里多如牛毛,根本不是什么希望之星。做一辈子也可能只是不入品流的小吏。
做官讲功力,做小吏更讲功力,能够像《水浒传》里的宋江做到“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是不容易的。这要求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恐吓呵斥的演技要十分纯熟才能吃得开。宋江这厮心机深沉,上梁山就是靠着他做小吏的经验骗取人心,慢慢架空晁盖取得实权的。但这样的成功范例怎么说都是极个别啊。

(中)

从诗经反映的现象来看,古代公职人员的福利问题,简直比现在还成问题。不止是《召南·小星》,《邺风·北门》同样是一位位卑任重,处境困穷,无处诉说的小官吏埋怨公事繁忙、生活困难。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我从北门出城去,心中烦闷多忧伤。既受困窘又贫寒,没人知我艰难样。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办法想!

王家差事派给我,衙门公务也增加。我从外面回到家,家人纷纷将我骂。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好办法!

王家差事逼迫我,衙门公务也派齐。我从外面回家里,家人纷纷将我讥。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好主意!

比《小星》更艰辛的小吏出现了,他一样位卑任重,可能更惨的是,他因为收入低微,不能让家里人满意,回到家里不但不能得到家人的安慰,反而受尽讥讽。再忙再累,不会有人对他有期待,抛却衾裯,也可能是各睡各的。被外人嫌弃犹可自慰,受家人冷嘲热讽,情何以堪呐!

这首诗虽然古老,说的事却并不遥远,很有现实意义。每个城市有太多这样的人,拿着微薄的工资,起早贪黑地工作,人到中年,事业无起色,供不起房,买不起车。辛苦工作的积蓄连供子女读书出国深造都捉襟见肘。与妻子的感情也进入冷冻期,感情成了亲情,爱恋也成了习惯,连做爱都是应酬。再没有了彼此贴心的话语,剩下的只有指责,怨怼,相互抱怨。生活日复一日剥落甜美,露出狰狞破碎的本相。

很少人不嫌贫爱富,贫富无疑是世俗关照一个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有些爱憎之心也无可厚非;可是女子,如果仅以此来衡量自己的丈夫是否成功,那是肤浅而愚蠢的。因你不曾将他看作可以依靠,同舟共济的亲人,而仅仅是改善境遇的药方,他是药方,你显然就是一直生病并懊恼病始终不好的病人。

事业不如意,是人生的大坎坷,像胃壁长久溃疡的伤口,对男人来说这伤口尤其致命。如果有家人温情抚慰,伤口好的也会快些,即使不好,痛感也会轻些。而做妻子的,也不必日日在懊恼自己没有前后眼的恨悔中自我煎熬。夫妻,应该是坦诚的可以互相舔伤口的动物,相互扶持着从苦难中走出来。

(下)

诗经里还有一首写工作辛苦的诗,令我印象深刻,是《召南·殷其雷》——

殷其雷,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我读《殷其雷》很感动,仿佛南山的雷鸣就响在耳边,风雨将至的时候这女子声声叹息——怎么此时候还要离家出走呢?王事繁重让你不能有一时的歇息,我勤奋有为的君子,早日归来吧,归来吧!

惦念,如这不绝的雷声。多年以后,有个女子在月光下清怨地唱:“月亮下,想到他,默默地,珠泪下……心里的他,快归来吧!”计不清这歌声打动了多少人,说不清这歌和遥远的诗歌有什么致命的联系,但第一次看见“归哉归哉!”四个字时,不由就想到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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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我看见,在另一个空间,千年的时光被冻结,思念那样重,重得光阴载不动。

这种透明的心境好像我就是那远役的人,回望星辰如梦,知道身后有个人,那个人的心思我明白,她想我早日归家。我何尝不想,只是身不由己。

或许前生,我这样守候过一个人,也被一个人守候过。

同样是被人等待,《殷其雷》与《小星》相似又不同,它一样是说工作很辛苦,责任重大,妻子惦念行役的丈夫,可是一点怨天尤人的气味都嗅不到,它是赞诗,呼唤丈夫来归的“她”与《北门》中小吏的家人更是截然不同。或许因为这诗中所说的男子,是“君子”而非小吏,身份相对高贵。所以连他的亲人也深明大义起来——“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攻,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

我相信人的觉悟有高低,但觉悟的高低不是可以令我感慨的原因。我赞赏的是《殷其雷》表达出的互相理解,没有抱怨的情感方式。天知道这在情感疏缺的年代多么重要!

有时候我喜欢断涯独坐,静静思审,但更多的时候我愿同我身边的人有所交流,不要彼此讲感情冷藏。一个人做什么,生活的怎样不重要,最重要是有人关心。如果潦倒失意,周遭的人仍关心你,证明你这个人是贫而不困,仍有翻转的余力。这种余力,在帝王将相叫作民心所向,在普通人叫作亲情,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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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召南·野有死麕》

有件小有意思的事,我在写《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时候,写到《虞美人·曲阑深处重相见》那篇用了这样一句话开头:“男女偷会香艳放荡容易,风流最难。诗经里的《野有死麇》《静女》等的风流清洁气质,到了后来都疏落了。”大概是这句话比较引人注目,好事之徒以为我是身体写作,力搏出位的那一型,一时之间蜂拥而至,连安全套的广告都借机给我打上了。

我当时写这句话是有感而发。《野有死麇》坦白来说不是爱情诗,而是偷情诗。当然,诗词的分类里从古到今是没有“偷情诗”这一类的,我们一般习惯含蓄地将它藏在爱情诗的名下。

这首诗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事:一个小伙子在打猎的时候,看中一个美丽的姑娘,他就将自己猎到的獐子用茅草包好放在空地上,等着姑娘走过去察看。这女孩果然不负所望地走了过去!(啧啧,从古到今哪有女人不贪心!)

他一看时机成熟,就从角落里“吧嗒”一声跳出来——呔!手下留情!这是我的东西!

可想而知,被人发现自己贪小便宜的女孩会不好意思。这时候,他会很大方地表示:送你一只獐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啦,像我们这种高手那基本是手到擒来,不会落空的!

姑娘可能很含蓄地期待着小伙子把獐子送给他,这男生想了想,虽说追女要下本钱,可是万一给了她,跑了以后约不到咋整?还是欲擒故纵一下吧,先不给她。趁机约多她一次。

于是他又约了她,下次吧,还在这里见面,我打一只鹿给你,鹿肉可比獐子肉香多了。

女孩答应了,于是有了第二次的约会,想来这男生打猎手段高是一个方面,另外可能长的也还过得去,起码挺合女孩的眼缘。这个长相我们是一定要提出来说的,设想一下要是长成夸西莫多那样的,即使是打了一车獐子,人家姑娘也不一定敢要吧,别提下次约会了。

中间两人感情如何发展,我们就不一一细述了,关键是两个人进展神速,林间的幽会已经不满足了,最后一章是小伙子开始毛手毛脚,女的半推半就,想的还细:你别把声音搞太大,别惊动了我家的狗。

看出来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林间,林间是不会有狗的,有狗也管不到两人幽会啊,显然这是渐渐深入腹地了,可能就在姑娘家不远的隐蔽地方。

我们心领神会,掩嘴偷笑——

偷情这事,如果干的好,就叫幽会,干得不好,就叫通奸。

这个故事呢,还有另外一个开头的版本:一个女孩在林间(大概是拾柴)劳作。她看见一只被白茅草包裹好的獐子,以为没人要,正想捡来着,失主出现了。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她和小伙子认识了,彼此有点意思,小伙子就约她下次再见,并许诺送她一只鹿……以下的情节发展同上,我就从略了。

其实也怪不得经生腐儒们一看见《野有死麇》就心惊肉跳,头冒虚汗,也不能完全怪人家神经过敏,这诗也确实是够大胆够刺激的,尤其最后一章全是女子口声。想想这对后世的女孩家家的影响多坏啊,就像我们现在的家长把色情光碟、黄色网站视为洪水猛兽,生怕污染了未成年人的心灵是同样心理。

这种“淫诗”要是出现在《花间集》、话本传奇里也就罢了,毕竟有个学术权威和影响力的问题。偏偏它却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举世皆知的儒家典籍里。这情况就好像世界杯的比赛正在进行,突然跑进来一个高呼XX万岁的裸奔者,警察看见当然不能不管。真正的警察肯定要管,自命道德警察的也自觉责无旁贷。麻烦的是《诗经》是孔子删改的,圣崽们总不能说自己的先师不对,只好想尽办法去遮掩,甚至不惜给诗整容。